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,符合一定條件的納稅人可以提早拿到退稅款。今年5月31日前完成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的退稅案件,如果符合以下任一條件,就會列入第1批退稅,最快可以在7月31日拿到退稅款:
5月31日前用網路或手機報稅。
5月31日前用稅額試算系統,透過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確認。注意:電話語音確認只適用於去年用自己帳戶完成繳(退)稅,今年也選擇同一帳戶退稅的人。
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,提交紙本稅額試算服務回復。
國稅局說,符合第1批退稅的案件,如果在申報時填好本人、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的金融機構或郵局帳號,7月31日退稅款就會直接入帳。如果沒有提供帳號,國稅局會在同一天寄出退稅憑單。
此外,國稅局特別提醒,使用二維條碼或人工申報的退稅案件,會被列為第2批退稅,要等到10月31日才會退稅。所以,習慣用這兩種方式報稅的民眾,今年建議改用網路或手機報稅,這樣就能在7月31日提早拿到退稅款。
最後,國稅局也鼓勵大家選擇用存款帳戶直接退稅,不僅省去跑金融機構或郵局的麻煩,也不用擔心退稅憑單遺失、忘記領或被冒領,方便又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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